【招聘公告】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年下半年

  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菏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现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2023年7月31日之前毕业。报考曹县第一中学学科岗位的应聘人员,应为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

  3、学历层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①取得博士学位;②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研究生,不限定全日制学历性质,但须持有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办理的就业手续);③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④取得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⑤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须取得入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3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以后出生)。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已在曹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不得报名。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8、凡与具体单位签有聘用、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此次人才招聘,按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试讲)、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考生登录https://www.wjx.top/vm/hRx24kS.aspx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8月19日18:00前

  面试报到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前

  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五楼509会议室

  应聘考生携带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③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本人查询网页打印件④《2023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六、面试考务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和从事教学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知识等。试讲前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体育岗位不备课,试讲和技能展示时间共15分钟)。美术考生自带素描用品。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八、考察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教师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引进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它事项

  应聘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0-3398033,0530-3397300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18205303896

  程老师   电话:1555301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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