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关于开展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就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阐发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的精神特质和时代价值,推进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宣传与教育,特设立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冀鲁豫边区革命精神与深厚文化传统,挖掘冀鲁豫红色文化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围绕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包括:理论研究专题,课程研究专题,艺术创作专题。 

理论研究专题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聚焦冀鲁豫边区革命史资料整理、革命历史研究、革命和建设经验总结及当代冀鲁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

课程研究专题应更好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推进“冀鲁豫红色文化” 相关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将红色文化资源融入思政课程与专业课程,建设具有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特色的“思政课程” 与“课程思政”。

艺术创作专题应深入挖掘冀鲁豫红色历史与丰厚文化内涵,以文学、戏剧、歌曲、绘画、影视、舞台剧等多种方式,用好网络平台和短视频、动漫、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全方位宣传、诠释冀鲁豫边区革命历史,宣传鲁西革命老区红色精神。

具体参考选题参见附件 1:《专项选题指南》。

三、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本研究专项面向校内外有关人员公开招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 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4)项目负责人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6)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

2.申报人应按照《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申报课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 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经费重大项目每项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重大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6.获准立项的《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 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结项要求

1.重大项目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或书稿的同时,结项成果或阶段性成果需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 2 篇论文。

2.重点项目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或书稿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 篇,或获批省级以上课题,或专著已正式出版。

3.一般项目结项:

(1)理论研究专题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或专著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 篇,或研究成果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思政课程研究专题结项,应形成切实可行的课程研究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艺术创作专题结项,应在校级以上的平台展示或展演,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4.研究成果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被中央级重要媒体报道,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时报》《求是》等中央级报刊发表,可直接结项。

5.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注明“聊城大学冀鲁豫边区 红色文化研究专项成果”字样,及项目名称和编号。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申报,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及电子版 (一律用电脑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各一式 6 份;电子版为 WORD 文件格式,以“负责 人姓名+申报题目”命名)。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指定邮箱。

4.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 9 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昊 8238309;

    周浩集 8239981;

邮箱:skgl@lcu.edu.cn

附件:

1.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2.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书

3.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汇总表

 

聊城大学

2021年7月19日